據法新社報道,該韓國商人為男性現年46歲,在此之前,他在越南境內五座城市建立了非法通訊互聯網電腦系統,其中包括越南著名的胡志明市。據悉,通過他建立的互聯網電話系統,越南用戶可以避免當地政府所征收的昂貴的海外電話費。實際上,這也是最終造成他入獄的主要原因。
該宣判來自于越南Hanoi市人民法庭,在經過兩天的審理之后,法庭最終作出了上述判決。據統計,因為非法互聯網電話網絡的架設,越南政府所遭受的經濟損失高達110萬美元。據悉,該韓國商人在去年11月被捕,在此次宣判作出之后,他表示將不會放棄繼續(xù)上訴的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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